田某涉违规股票转让及信披违法 遭证监会重罚逾2亿

证监会重拳出击:三起违法违规案件处罚结果公布
田汉等违规转让股票及信息披露违法被罚没近2.3亿元
近日,证监会网站公布了三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田汉等的违法违规行为。其中,田汉等因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被罚没近2.3亿元。
一致行动人违规转让股票
经调查,田汉、京汉控股、建水泰融作为一致行动人,在2021年2月至7月期间,通过他人账户违规转让“奥园美谷”股票,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其中,田汉个人违法所得高达1.9256亿元,建水泰融违法所得近300万元。
信息披露违法导致虚假记载
此外,田汉及京汉控股在持有“奥园美谷”期间,未如实向上市公司报告实际持股和一致行动关系情况,导致奥园美谷2020年年报披露的股东情况存在虚假记载。田汉、京汉控股合计转让“奥园美谷”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44%,但未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
证监会处罚决定
综合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对田汉合计没收违法所得1.9256亿元,并处以2250万元罚款;对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处以800万元罚款;对建水泰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298万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延安必康财务造假:时任董事长被处以500万元罚款
证监会对延安必康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延安必康时任董事长、总裁谷晓嘉存在多项违法事实。
年度报告虚增收入及利润
2019年和2020年,延安必康通过虚构采购、销售业务等手段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2019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占当期披露的14.34%,虚增利润总额占当期披露的203.03%。2020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占当期披露的5.47%,虚增利润总额占当期披露的16.99%。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披露虚假
2020年9月,延安必康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已全部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然而,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中,该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未披露关联担保情况
2020年9月,延安必康收购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北盟物流在被收购前为延安必康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收购完成后,上述担保仍在担保期内,但延安必康未按规定披露。
证监会处罚决定
证监会认为,谷晓嘉作为延安必康时任董事长,参与、实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并起主要作用,情节较为严重。因此,证监会决定对谷晓嘉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同时,对谷晓嘉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夏德全操纵股票被罚没近5600万
证监会对夏德全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夏德全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操纵多只股票,盈利金额合计近2800万元。
违反证券法规定
夏德全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证监会处罚决定
证监会决定,没收夏德全违法所得近2800万元,并处以同等金额的罚款。
以上三起案件的处罚结果,体现了证监会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